逐漸的,常寧眼前浮起一個人來。
她眉頭微蹙,說:“是之前那位相親對象的母親?”
看常寧提及那人面色便變得不好,何昸樂更自責(zé)了:“對,是那一家人。”
此刻,如若不是母親說起,常寧早已把那相親的事,相親的人給忘了。
但現(xiàn)在母親說起,常寧想起來了。
唐叔叔和父親是好友。
她看兩人:“是出什么事了嗎?”
何昸樂又是一聲嘆息,不知道該怎么開口,還是常東隨說:“你唐叔叔的兒子挪用公款賭博,利用職務(wù)之便詐騙,與人打架斗毆,傷了人,在一月前判了,無期徒刑?!?
常寧怔住了。
賭博?
公款?
詐騙?
那一次見那人她感覺便很不好,沒想到竟然做出這許多的事。
父親是很好的人,父親的朋友也不會差,怎么會兒子是這般?
常東隨這一說出,何昸樂便更自責(zé)了:“對不起,寧寧,媽差點就害了你?!?
“你放心,以后媽都不讓你相親了,你想單身就單身,想一個人就一個人,爸媽養(yǎng)你一輩子?!?
當(dāng)時得知消息的時候,她第一便是驚,第二便是慶幸。
還好女兒沒和那唐宵在一起。
要真在一起,女兒就毀了。
她不要女兒相親了,女兒這輩子都不嫁人也沒關(guān)系,她就讓女兒在家,她就養(yǎng)女兒一輩子。
常寧聽著何昸樂話,笑了:“沒事,都過去了?!?
何昸樂點頭:“對,都過去了,我們不說了,我們回家,回家弄這些東西!”
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,不必再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