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我也知道,因你弟弟的家庭條件和他將來的出息,我當然配不上他,在我自己做好本職的情況下,我能接受他在外面有其他的女人。
真要是等到因為其他的女人,他要跟我離婚的話,很簡單,我們也可以在協議中反映出來,他給予我相應的賠償就ok了。
在你面前我也不說假話,跟他之間不是青梅竹馬,山盟海誓。
對于我而,我是沒有遇到比你弟弟,各方面條件更好的男人,而對于你弟弟而,至少是現階段,他恐怕覺得我能滿足他某一方面的需要,或者是虛榮。
就像你剛剛所說的,我不知道他未來會怎么樣,但作為一個女人,天下哪一個女人又能夠知道,自己未來的男人,未來會對自己怎么樣呢"
羅姍把該說的都說了,丁敏也聽明白,同時也清楚父親為什么會那么痛快地答應羅姍和丁剛接觸,原來她提到了婚前協議。
如果有這么一份協議存在,不管在任何情況下,至少丁家的財產不會遭受到巨大的損失。
至于單純地說到男女關系,丁敏太了解自己的弟弟了,雖然作為姐姐,她很想自己未來的弟媳婦是黃花閨女,最好是來自農村,完全沒有見過世面的女孩子。
可問題是丁剛愿意嗎
就算他愿意,以他的性格,將來對得起人家女孩子嗎
"你講了這么多,我大概聽明白了。"丁敏依然不動聲色地說道:"我們年齡差不多,雖然生活的環(huán)境和經歷都有所不同,畢竟是同一時代的人。
你跟我弟弟兩個人之間的事情,我父母是否干涉我管不同,我肯定是不會直接干涉的。
但是,如果涉及到我家其他成員的話,我不會坐視不理的。
我也很清楚,婆媳關系一直不好處理,如果是一般的矛盾,我也不會干預。
我在這里只想跟你表明我的態(tài)度:如果將來你在外面有其他的男人,不管我弟弟怎么樣,我這個做姐姐的絕對不答應。
如果你聯合外人,哪怕是被外人利用,企圖打我們丁家財產的主意,我也不會坐視不管的。
第3點是最重要的。
我希望你和我弟弟的交往,不管是為了名,還是為了利,只限于你跟我弟弟在一起,如果我發(fā)現了其他的事情,別怪我不客氣。"
羅姍明白了丁敏的意思,她跟丁剛之間的事情,丁敏既沒有同意,也沒有反對,而是采取不干預的態(tài)度。
但如果羅姍一開始動機不純,自己盯著丁家的財產也就算了,假如還想聯合外人打丁家財產的主意,她不可能袖手旁觀的。
重點是最后一句,雖然沒有明說,其實就是告訴羅姍,不管是誰主動,一旦她發(fā)現羅姍和丁嘯天有關系,她那一句"別怪我不客氣",表明她會不擇一切手段,甚至有可能將羅姍置于死地。
丁敏最后又補充了一句:"不管你和賈二虎經歷過什么,也不管你們兩個將來會發(fā)展成什么樣子,你在她的公司里受到多么重用。
我要是找你算賬的時候,他是不敢,也不會袒護你的!"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