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個神秘而又莊嚴肅穆的地方,鄭南舟面色蒼白地站在被告席上。他因為過度使用伏筆這一行為,如今已被無情地押解到了敘事倫理法庭之上。
法庭內(nèi)氣氛凝重壓抑,讓人喘不過氣來。而作為原告方的,則是令人瞠目結(jié)舌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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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平行自我——這些都是從鄭南舟身上分裂出來的!他們一個個表情憤怒、充滿怨恨,仿佛要將鄭南舟生吞活剝一般。
與此同時,陪審團也同樣引人矚目。他們竟然是由鄭南舟在各章節(jié)中廢棄不用的那些設(shè)定所組成。這些曾經(jīng)被拋棄的設(shè)定們此刻匯聚一堂,成為決定鄭南舟命運的關(guān)鍵力量。
法庭的穹頂上,巨大的屏幕正投射著那赫赫有名的《寫作大綱十誡》,每一條戒律都閃爍著威嚴的光芒,仿佛在對鄭南舟進行嚴厲的審判和譴責。而腳下的地板更是詭異至極,只見暗紅色的血水如河流般緩緩流淌而過。仔細一看,才發(fā)現(xiàn)這些血水竟是來自于那些被腰斬的支線劇情。它們似乎在無聲地哭訴著自己悲慘的遭遇,控訴著鄭南舟對它們的不公對待。